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廊坊城区医院申请备案限制类医疗技术的公 示
根据廊坊城区医院开展髋、膝关节置换诊疗技术的备案申请,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相关专业技术管理规范,我委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和评价。综合专家意见,同意备案上述技术,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如发现医疗机构或个人超出公示范围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或已公示的机构人员不符合开展该项技术条件的,请向市卫生健康委反馈,联系电话:0316-2206570。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