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标准化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廊坊市财政局积极沟通协调,及时转发了省级创建通知和标准,各县级部门广泛发动社区(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市、县两级卫健部门多次深入到基层医疗机构指导和督促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创建工作。各基层医疗机构本着自愿申报原则,经过县级推荐、市级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决定推荐廊坊市安次区龙腾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廊坊市广阳区新开路办事处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永清县城区卫生服务中心等3家单位参评省级标准化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如有异议,请于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和平路121号702室,电话:0316-2206108, 联系人:王琳)。
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