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按照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市司法局要求,我局决定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受理;范围
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违法违纪行政执法行为。
二、线索受理时间
自2025年5月1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三、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16-2206185(工作时间),0316—2206300(24小时)
邮 箱:lfwsjd@126.com
四、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整治重点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举报线索时应提供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线索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
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11日